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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收费公路春节期间免收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6860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收费公路春节期间免收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0-02-09 |
各设区市交通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陕西金秀公司、西铜公司、华通公司、榆林榆神公司、咸永路业公司:
为感谢社会各界对公路交通事业的大力支持,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省厅决定:全省收费公路自2010年2月13日(腊月三十)8:00时至2010年2月14日(大年初一)20:00(封闭式高速公路以出口时间为准)对行驶我省收费公路的机动车辆(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车辆除外)免收车辆通行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封闭式收费公路应开启全部车道。封闭式高速公路入口正常发卡,出口收回IC卡,操作方法按“紧急→其它”车辆处理(“三秦通”卡处理操作相同);无卡车辆按原规定处理。超限车辆及时移交路政管理机构处理。
二、各收费经营管理单位及其收费单位要加强文明服务和现场管理,保证道路畅通和收费设施(包括IC卡)安全。系统管理人员要做一次时钟核对工作,确保路段时钟与省联网中心时钟同步。
三、全省收费公路自2010年2月14日20:00时后恢复正常收费(封闭式高速公路以出口时间为准)。
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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